全国口腔执业医师报名条件2015年依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该规定自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2015年报名条件延续了这一框架,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实践经历及品德健康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以下是具体条件的详细说明:
基本报名条件
- 学历要求: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且学历信息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验证,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包括全日制本科(五年制及以上)、专科(三年制)及研究生学历,其中专科学历需满足特定实践年限要求。
- 专业限制:仅限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等非口腔医学专业不符合报名条件,若专业名称为“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0301或100401K),则符合要求;若为“口腔医学技术”(如10100)则不可报考。
- 实践经历:不同学历层次的考生需满足相应的试用期或工作年限要求:
- 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201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 专科学历: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截止至2015年报名日)。
- 中专学历(部分地区仍适用):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工作满五年(截止至2015年报名日),但2015年起部分省份已逐步限制中专学历报考。
- 品德健康:考生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医学考试违纪行为,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医师岗位工作。
特殊情形报名条件
- 研究生学历: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报考,但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培养单位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含口腔中医学)满三年,经出师考核合格并推荐,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需满足《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要求。
- 军队考生:军队系统人员需出具军队相关部门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符合地方报名的其他条件。
不予报名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参加2015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弊未满二年者;
-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学历与工作年限对应表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工作或实践经历要求 | 报考资格说明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专业 | 试用期满一年 | 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 |
专科 | 口腔医学专业 | 取得助理医师证后工作满二年 | 需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中专 | 口腔医学专业 | 取得助理医师证后工作满五年 | 部分省份已逐步限制 |
研究生 | 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博士) | 毕业当年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 | 可凭学位证直接报考 |
师承人员 | 口腔中医学 | 师承满三年+出师考核合格+推荐 | 需提供师承合同及公证材料 |
报名材料与流程
2015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单位盖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带教医师签字及机构公章);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仅专科及中专考生提供);
- 近6个月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部队考生需师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
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准考证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分为实践技能考试(6-7月)和医学综合笔试(9月),两部分均通过方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相关问答FAQs
Q1:2015年口腔医学专业成教或自考学历能否报考执业医师?
A:根据2014版报名规定,2015年成教(业余、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学历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口腔医学专业;②入学前已取得相关学历(如中专学历);③符合对应学历的实践年限要求(如专科学历需先考助理医师并工作满两年),若为2015年刚取得的成教/自考学历,且无相关助理医师资格,则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
Q2: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生能否转考口腔执业医师?
A:不能,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如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方向)属于医学技术类,培养方向为技师而非医师,专业代码与口腔医学(100301)不同,根据规定,仅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执业医师,技术专业毕业生需通过重新全日制学习口腔医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历,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