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师范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教育在天津市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学院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天津师范大学前沿活跃学科和博士一级(培育)学科,该学院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可在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点上招收硕士研究生,刑法点正在建设中,该学院还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可以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天津师范大学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该方案结合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方向)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本校实际情况。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1、基本要求: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2、具体要求: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经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三、培养年限及方式
1、培养年限: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必要时延长1年。
2、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总学分不低于54学分,其中课程设置34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不低于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六、实践教学与训练
包括法律文书、论文写作与法律检索、模拟法庭训练、律师与公证业务、专业实习等。
七、学位论文
实行双导师制,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
八、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之一。
九、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确认,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十、培养特色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丰富的课程设置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还积极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十一、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是多少?
答: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为2万元。
问题2: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的学制是几年?
答: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必要时延长1年。
十二、小编有话说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以其严谨的教学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如果你对法律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希望在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有所作为,那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无疑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你不仅能够学习到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能够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相信在天津师范大学的培养下,你将成为一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优秀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