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大学研究生的毕业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如下:
1、基本要求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人培养计划中全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
- 已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且经指导教师审定,并达到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有关规定的要求。
- 申请人员只能向一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2、硕士学位
学术型硕士:需满足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如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学院和专业而异,有的材料学院要求至少发表1篇SCIE收录的论文;材料加工学科的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SCIE或EI期刊收录论文(会议论文除外)。

专业型硕士:除了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外,还需满足相应的实践环节要求,如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等,部分专业学位可能有特定的职业资格考试或实践成果要求。
3、博士学位
学术水平要求: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学位论文要求:应由申请者本人独立完成,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定的科学技术成果;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工作量,在选题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发表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发表或录用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哲学社会科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所含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发表或录用4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含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发表或录用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对于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情况,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增加发表1篇被SCIE或EI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较为严格,旨在确保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入学时应详细了解所在学院和专业的具体要求,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