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并给予经济上的支持,以下将详细介绍人大研究生奖学金的相关内容:
一、评定对象与基本条件

1. 评定对象
学术型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在校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学术型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中的非在职人员),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国际交流处另行制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涵盖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及学费等经费设立基本额度,各学院参照学术型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发放等级和金额,自定发放比例,覆盖面不低于50%。
2. 基本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 若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者,不得参评本学年奖学金。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校级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院级管理: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三、奖励标准与比例
等级 | 博士研究生(元/年) | 硕士研究生(元/年) | 比例 |
一等 | 18000 | 12000 | ≤30% |
二等 | 14000 | 10000 | ≤50% |
三等 | 10000 | 8000 | ≤20% |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动态管理:每学年初开始评定,一般于开学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评定工作。
2. 评选时间与程序
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资格和具体等级在入学前初步确定,入学后依据实际入学人数进行核准。
在校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导师审核推荐-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学院公示”五个环节。
五、奖学金发放
发放时间:一般为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
特殊情况:由于出国学习、生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费后再行发放。
六、公示与异议处理

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异议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七、相关FAQs
Q1: 如何查询奖学金评定结果?
A1: 奖学金评定结果会在各学院的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Q2: 如果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A2: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申诉,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并予以答复。
八、小编有话说
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经济支持,更是一种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发展,希望每位同学都能珍惜这份荣誉,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提醒大家在申请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