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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的核心究竟是什么?为何对现代社会治理如此关键?

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以法治理念为基础,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强调通过法定程序、权利义务框架和权力制约机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具体内涵可从以下维度展开:

法治思维的核心究竟是什么?为何对现代社会治理如此关键?-图1

规则之治: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
法治思维首要确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权利义务的界定、纠纷的解决均需以现行法律为依据,而非个人意志或道德直觉,在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需遵循《民法典》《公司法》等规则签订合同、履行义务,政府干预市场也须有《反垄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授权,避免权力滥用,规则的明确性和稳定性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稳定预期,降低了交易成本。

权利保障:以个体权利为逻辑起点
现代法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法治思维始终关注权利的平等保护与有效救济,它要求在立法上明确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等体系,在执法和司法中尊重和实现这些权利,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通过证据规则、辩护制度等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权利保障思维强调“无救济则无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设计使纸面权利转化为现实利益。

权力制约:公权力运行须受法律约束
法治思维区别于人治思维的关键在于对公权力的规制,它要求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法定、程序正当,并通过分权制衡、司法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防止权力异化。《立法法》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作出划分,避免“立法越位”;《行政诉讼法》允许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实现“民告官”;《监察法》通过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制约思维的核心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程序正义: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前提
法治思维强调程序的重要性,认为公正的程序是实现实体结果的必要保障,它要求决策和执法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参与、效率等原则,例如重大行政决策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刑事案件侦查需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程序正义不仅提升了结果的公信力,更能通过过程参与增强公众对法治的认同。

纠纷解决:通过法律途径和平化解矛盾
法治思维倡导以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机制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而非信访、暴力等非理性途径,邻里纠纷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不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这种“规则之治”的纠纷解决模式,既能维护社会秩序,又能通过个案裁判确立行为规则,发挥法的指引和评价功能。

以下是法治思维核心要义的比较:

维度 核心要求 实践体现
规则之治 法律至上,规则明确 宪法权威,法律优先于政策与个人意志
权利保障 权利平等,救济有效 人权条款入宪,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制度
权力制约 权力法定,权责统一 分权制衡,司法审查,权力清单制度
程序正义 程序独立,过程公正 正当程序原则,听证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纠纷解决 法律途径,理性化解 诉讼、仲裁、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关问答FAQs

Q1: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A1: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准则,强调规则之治、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而人治思维依赖个人权威或道德判断,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法治社会中,领导人更替不影响法律的稳定性;而人治社会中,政策可能随领导人更迭而改变,公民权利缺乏制度性保障,法治思维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人治思维易导致“刑不上大夫”的特权现象。

Q2:普通公民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A2:普通公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培养法治思维:一是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法律的权利义务内容;二是树立规则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同约定等,通过契约精神理解法律的价值;三是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如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或参与社区立法征求意见、法治宣传等活动;四是理性表达诉求,遇到矛盾时优先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而非信访或暴力手段,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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