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思维与党的建设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联,法治思维作为一种理性化的思考方式,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规范、以权利义务为核心来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党的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其自身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既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所在。
从理论维度看,法治思维为党的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引,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将法治思维融入党的建设,首先体现在党的制度体系建设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过程本身就是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使党的制度建设更加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为依规治党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从实践维度看,法治思维推动党的建设从“治标”向“治本”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教育引导,更要靠制度约束,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要求党的建设必须打破“人治”惯性,转向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杜绝“带病提拔”“任人唯亲”等现象;在权力运行监督中,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维度监督网络,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近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这正是运用法治思维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举措,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
从价值维度看,法治思维彰显了党的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法治的本质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者在价值取向上高度契合,将法治思维融入党的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在制定政策、执行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基层治理中,通过推进“党建+法治”模式,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自身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这正是党践行初心使命、厚植执政根基的具体体现。
在实践中,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法治意识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这成为制约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既有传统“人治”观念的历史惯性,也有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现实因素,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教育至关重要,应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体系,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注重法治素养、崇尚法治实绩的用人导向。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思维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完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确保党内法规与宪法法律相一致、相协调,形成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相互促进的格局;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拓宽法治实践渠道,鼓励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通过处理复杂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相关问答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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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法治思维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答:法治思维与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党必须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而是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法治方式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
问:党员干部如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答:党员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夯实法治理论基础;二是坚持实践锻炼,在制定政策、处理矛盾、推动工作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做到决策于法有据、办事依法行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法律监督,通过不断反思和改进,提升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行有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