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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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的会计分录编制详解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电费是一项常见的费用支出,正确进行电费的会计分录处理,对于准确核算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电费的会计分录做法。

一、生产车间用电的会计分录

生产车间用电主要用于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其电费应计入产品成本,当企业支付电费时,若为生产多种产品,需按照一定的方法(如产品的机器工时比例、生产数量比例等)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假设某企业生产车间本月电费共计 10,000 元,经分配,产品 A 应承担 4,000 元,产品 B 应承担 6,000 元,该企业支付电费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价税合计 11,300 元(其中电费 10,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生产成本 - A 产品 4,000 应付账款 11,300
生产成本 - B 产品 6,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其他方法分配电费,在分配时可能会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过渡,期末再将“制造费用”分配结转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分配生产车间电费 8,000 元,先做如下分录: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制造费用 8,000 应付账款 11,3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期末假设将制造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至产品 A 和产品 B,产品 A 分配 3,200 元,产品 B 分配 4,800 元,则再做分录: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生产成本 - A 产品 3,200 制造费用 8,000
生产成本 - B 产品 4,800

二、管理部门用电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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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用电是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本月电费 2,000 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支付电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管理费用 - 办公费 2,000 银行存款 2,000

如果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抵扣条件,假设电费 2,000 元,税率 13%,价税合计 2,260 元,则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管理费用 - 办公费 2,000 银行存款 2,26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三、销售部门用电的会计分录

销售部门用电与销售活动相关,一般计入销售费用,销售部门本月电费 1,5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价税合计 1,795 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销售费用 1,500 银行存款 1,795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5

四、月末未支付电费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月末可能存在部分电费尚未支付的情况,此时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先将已发生的电费确认入账,截至月末,生产车间已耗用但未支付的电费预计为 3,000 元,管理部门预计为 1,000 元,销售部门预计为 500 元,总计 4,500 元(假设均为不含税金额,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则月末暂估入账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生产成本(生产车间) 3,000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电费 4,500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 1,000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 5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85(假设税率为 13%)

次月实际支付电费并取得发票时,先冲减暂估的应付账款,再根据发票金额进行调整,假设次月实际支付电费并取得发票,价税合计 5,130 元(其中电费 4,5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630 元),则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电费 4,500 银行存款 5,13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30

| 冲销上月暂估的进项税额分录: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85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5

五、跨期摊销电费的会计分录

有些企业可能会预付电费或收到电力公司的电费退款等情况,涉及到电费的跨期摊销或调整,企业年初预付全年电费 60,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价税合计 67,800 元,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预付账款 67,800 银行存款 67,800

| 将预付的电费按月摊销到各费用科目中,每月应摊销的电费为 5,000 元(60,000÷12),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650 元(60,000×13%÷12),每月摊销时的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等 根据各部门实际用电情况分摊金额 预付账款 根据各部门实际用电情况分摊金额(含税)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各部门实际用电情况分摊的进项税额

如果企业收到电力公司退回多收的电费,假设退回金额为 1,000 元,增值税额为 13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方科目 金额(元) 贷方科目 金额(元)
银行存款 1,130 其他收益(冲减费用或营业外收入等,根据企业会计政策确定) 1,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

标签: 电费 会计分录 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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