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政民商研究生教育在法学领域具有显著的地位和影响力,以下是对华政民商研究生教育的详细阐述:
1、培养目标与要求
政治素质与道德情操:培养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
专业素养与能力: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深厚的民商法理论功底,系统掌握民商法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相邻学科的知识,熟练掌握运用民商法理论、知识、方法解决现实问题的技能,还需掌握并运用一至二门外语进行对外交流、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以胜任民商法专业的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2、学习年限与课程设置
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如有必要,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
课程设置: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 45 学分,包括学位课程 21 学分、必修课 14 学分、选修课程 10 学分,学位课程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总论、物权法研究、债法总论研究等;必修课有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商法专题研究、婚姻家庭继承专题研究、侵权责任法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等;选修课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如合同法学、人身权制度研究等)和任意性选修课(需选修一门非本一级学科的课程),且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
3、培养方式与方法

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科研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导师会指导学生阅读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撰写读书笔记,做课题报告,并鼓励学生协助导师完成课题,以提升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学术交流活动:要求学生参加一定量的学术讲座,并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 15 场校内讲座,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动态。
实践活动参与: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会实践等,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和社会责任感。
4、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
中期考核:在第五学期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不合格者则按规定处理。
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需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确定,论文选题应紧密围绕民商法领域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在撰写过程中,导师会给予具体指导,确保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水平。
5、就业前景与发展
就业方向:华政民商法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前景广阔,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也可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岗位,为所在单位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职业发展:在职业发展方面,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专业技能的提升,华政民商法研究生有望成为业务骨干、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或高校教授等,在各自的领域内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6、报考难度与竞争激烈程度
报考人数多:民商法作为华政的优势专业之一,一直以来受到广大考生的青睐,报考人数众多,竞争较为激烈。
考试难度大:其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或德语、615 民商法学、801 法学综合等,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特别是专业课的考试内容广泛且深入,不仅要求考生掌握基本的民商法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项目以其卓越的教学质量、丰富的课程设置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众多优秀学子前来深造,对于有志于从事民商法研究和实践的学子来说,选择华政民商法研究生项目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