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社保积分的计算方式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都是依据父母的社保缴纳情况来进行评估,以下是对深圳各区社保积分计算方式的详细解读:
一、福田区
1、深户及非深户: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社保累计加分截止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二、罗湖区
1、非深户: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社保相关加分还包括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等。
2、特殊情况:根据市社保局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未按时缴纳社保的,在申请学位时,计算社保缴费时长不作为断缴,补交视为正常缴纳。
三、南山区
1、深户:社保加分为10分,社保时长加分项按11.5分计算。
2、非深户:社保加分包括非深户父母双社保缴纳满1年以上(单亲按双社保计)加10分;非深户父母单方社保缴纳满1年以上加5分,社保时长加分从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开始,每满1月加0.1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申请初一和小一的,若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且孩子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再加1.5分。
四、龙岗区
1、非深户:按申请人父母(监护人)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社保计算时间截至入学当年4月1日,如果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五、宝安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社保时间加分以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额外加分包括申请小一和初一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若其父母(监护人)满足相应条件,可再加1分。
六、龙华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按照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份来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七、光明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得0.1分,截止到入学当年3月31日,补缴的不算积分,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
八、大鹏新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申请小一和初一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满足相应条件,可再加1分。
九、盐田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十、坪山区
1、深户:不凭社保加分。
2、非深户: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须为在保状态。
十一、深汕合作区
1、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A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均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可得20分;B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可得10分。
深圳社保积分计算方式复杂多样,各区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定,家长在准备孩子入学申请时,需要仔细了解所在区的积分政策,确保准确无误地计算和提交社保积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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