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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培养法治思维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

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能力,它以法律为基本准则,强调在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始终秉持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等理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宏观层面,也深刻影响着社会运行和个人生活的微观领域,其价值贯穿于制度构建、权力行使、纠纷解决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为什么说培养法治思维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图1

从国家治理维度看,法治思维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传统治理模式中,人治思维易导致决策随意性、权力寻租和政策波动,而法治思维通过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为治理行为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框架,在行政决策领域,法治思维要求决策主体必须遵循“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原则,通过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程序约束权力行使,避免“拍脑袋”决策,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施行,正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制度实践的典型例证,它明确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使政府决策从“权力主导”转向“法治主导”,显著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立法领域,法治思维强调“良法善治”,要求法律制定既要符合宪法精神和社会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近年来,我国在民法典编纂、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等过程中,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法听证、进行立法前评估等方式,确保法律内容既反映人民意志,又具备可操作性,这正是法治思维下“科学立法”的生动体现。

从社会运行维度看,法治思维是维护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的关键,社会秩序的形成依赖于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而法律作为最具强制力的规则体系,其权威性直接影响社会运行的稳定性,法治思维通过“权利保障”理念,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边界,使社会主体在行使权利时既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法治思维要求市场主体遵循“契约自由”“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市场失灵和纠纷,当市场主体发生争议时,法治思维引导其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而非采取暴力、胁迫等私力救济手段,这既降低了社会冲突成本,也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在社会治理创新中,法治思维还推动治理方式从“管控”向“服务”转变,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枫桥经验”,通过法治思维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效果,既减轻了司法资源压力,又增强了社会和谐度。

从权力约束维度看,法治思维是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屏障,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若无有效约束,易导致腐败和侵权,法治思维通过“权力法定”“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等原则,构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约束机制,在权力配置上,法治思维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避免权力越位;在权力行使上,强调程序正当,要求权力行使必须遵循法定步骤、方式和时限,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在责任追究上,坚持“有权必有责”,对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严格追责,近年来,我国推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正是法治思维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实践,通过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记录执法全过程,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了执法随意性,据统计,“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后,行政执法投诉量同比下降30%以上,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15%,这充分体现了法治思维对权力约束的实效。

从个人发展维度看,法治思维是公民现代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社会,法律不仅是行为规范,也是维权工具,具备法治思维的公民,能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也能在权利受损时依法维权,在消费领域,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欺诈时,具备法治思维的消费者会首先保留证据(如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然后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而非采取辱骂、哄抢商家商品等违法方式,这种理性维权行为,既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矛盾升级,在职业发展中,法治思维也是重要竞争力,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法治思维是执业的基本要求;对于其他职业者而言,法治思维能帮助其在工作中规避法律风险,企业经营者在签订合同、制定规章制度时,若具备法治思维,会主动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规章制度的合规性,避免因违法条款导致合同无效或劳动纠纷,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为更直观展示法治思维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价值,以下结合具体场景进行说明:

应用领域 法治思维体现 典型案例/实践 产生效果
行政决策 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要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决策科学性提升,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40%
市场经济 契约自由、公平竞争、依法维权 反垄断法对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的规制 市场竞争秩序恢复,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扩大
基层治理 多元化解纠纷、权利义务对等 “枫桥经验”中的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提升至95%,信访量下降25%
行政执法 权力法定、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投诉量下降30%,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公民生活 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依法维权消费纠纷 消费纠纷解决周期缩短50%,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至85%

法治思维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标识,它通过确立规则权威、保障权利行使、约束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只有将法治思维内化为行为习惯,外化为实践行动,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治理目标。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答: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核心区别体现在权威依据、权力约束和决策方式三方面,在权威依据上,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强调“法大于权”;人治思维以个人意志为权威,主张“权大于法”,在权力约束上,法治思维认为“权力法定”,权力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并受法律约束;人治思维则认为权力可由个人掌控,缺乏有效约束,在决策方式上,法治思维强调程序正当和科学民主,决策需遵循法定程序、听取多元意见;人治思维则依赖个人经验和判断,决策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某地是否建设大型项目,法治思维要求必须经过环评、听证等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决策;人治思维可能仅因领导个人意愿便启动项目,忽视法律程序和公众利益。

问题2:普通公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培养法治思维?
答:普通公民培养法治思维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明确权利义务边界,可通过“中国普法网”等平台获取权威法律解读;二是养成规则意识,在交通出行、网络发言、消费交易等场景中自觉遵守规则,如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灯、网络发言不造谣传谣、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三是践行依法维权,当权益受损时理性维权,保留证据(如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必要时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方式维护权利,避免采取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遇到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投诉或向12315举报,而非直接给差评辱骂商家,这既是法治思维的体现,也是有效维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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