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增项报名条件主要指已取得某一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欲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增项报名的核心条件围绕学历、工作年限、原有资格证书等方面展开,具体需结合报考级别、专业类别及最新政策综合判断。

基本报名条件
增项报名人员需首先满足全国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体分为“考全科”和“免试部分科目”两类情况。
(一)考全科(适用于未申请免试的人员)
- 学历要求: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36个专业,具体可参照《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 工作年限要求:
- 报考一级建造师增项: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 大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 报考二级建造师增项:需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部分地市可能要求满1年,需以当年江苏考区通知为准)。
- 报考一级建造师增项: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二)免试部分科目(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
若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某一专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等条件,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仅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但需注意,免试条件仅适用于一级建造师增项,二级建造师增项不设免试政策。
专业要求与材料准备
- 专业选择:增项报名可选择已取得资格证书外的其他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共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共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选择。
- 材料提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为准):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增报专业”栏目中选择相应专业);
- 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证明(需单位盖章,包括工作经历、项目名称、职务等信息);
-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相关学历及工作年限证明。
特殊情形处理
- 工作年限计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需提供连续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单位工作证明(部分地区要求社保缴纳单位与报名单位一致)。
- 外省考生:外省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江苏省增项考试时,需提供原考试地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出具的《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情况表》或资格证书验证证明,确保原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 成绩管理: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人员需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考试合格后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专业的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意事项
- 报名流程:增项报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需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并上传相关材料,之后进行资格审核(部分地区实行考后审核,需关注审核通知)。
- 政策变动:江苏省每年可能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报名条件,如学历专业要求、工作年限计算方式等,考生需密切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年度考试通知,以最新政策为准。
- 注册与执业:增项专业合格后,需在初始注册或增项注册时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增加执业专业类别,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专业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已取得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能否同时报考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的增项?
解答:不可以,一级建造师增项每次只能选择1个专业类别进行报考,若需增报多个专业,需在取得前一个增项专业合格证明后,再次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的增项考试,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首次增项可报考市政公用工程,取得市政专业合格证明后,方可再次报考机电工程专业增项。
问题2:工作年限证明中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否必须为全职?
解答:原则上需为全职工作,因为报名资格审核时会核查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报名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部分地区允许异地社保但需提供说明),若为兼职或项目制工作,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内容、项目名称、职务及起止时间)及相应的劳动合同、项目合同等辅助材料,以证明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