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主要依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及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2005〕15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及专业要求,分为“考全科”和“免试部分科目”两类,详细内容如下:

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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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年。 -
专业范围界定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参照《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参照目录》(原建设部发布),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36个专业,具体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专业对照表。 -
工作年限计算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5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但需提供单位缴纳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需单位盖章);
-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单位盖章);
- 免试人员需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 报名时间:2015年河北省一级建造师报名通常在 6-7月 进行,具体时间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审核要求:工作年限及专业由所在单位审核,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复核,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实行 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特殊情况说明
- 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考生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5年 方可报考;
- 外省考生需提供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出具的未报考证明;
- 军队现役人员需提供军官证或部队身份证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相关问答FAQs
问:2015年河北省一级建造师报名对工作年限证明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工作年限证明需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专业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起止时间,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需与单位一致),以证明工作年限的真实性,若工作年限涉及多个单位,需分别提供各单位的证明材料。
问:非工程类专业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是否符合2015年河北一建报名条件?
答:符合,根据原河北省人事厅规定,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生,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5年 方可报考“考全科”科目,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非相关专业”选项,由审核部门人工核查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