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2025年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详细梳理,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个类别,并分为不同学历背景。

核心原则
2025年的报名条件核心是“学历”与“专业”的匹配,即考生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并且专业方向必须与报考的医师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一致。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 条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2)的专科学历。
 - 要求: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传统医学专业医疗工作满一年。
 - 中医专科学历 + 在岗工作满1年。
 
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
- 条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505)的专科学历。
 - 要求: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相关专业医疗工作满一年。
 - 中西医结合专科学历 + 在岗工作满1年。
 
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这是中医特有的报考途径,分为“师承”和“确有专长”两种。
- 
师承人员:
- 条件: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经出师考核合格。
 - 要求: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传统医学专业医疗工作满两年。
 - 跟师学习3年 + 出师考核合格 + 在岗工作满2年。
 
 - 
确有专长人员:
- 条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考核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
 - 要求: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传统医学专业医疗工作满两年。
 - 通过省级“确有专长”考核 + 在岗工作满2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 条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2)的本科学历。
 - 要求: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 中医本科学历 + 在医疗机构试用满1年。
 
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学历
- 条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505)的本科学历。
 - 要求: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 中西医结合本科学历 + 在医疗机构试用满1年。
 
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 条件:取得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2)的专科学历。
 - 要求:
- 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满两年。
 
 - 中医专科学历 -> 先考过助理医师 -> 助理医师执业满2年。
 
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
- 条件: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505)的专科学历。
 - 要求:
- 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满两年。
 
 - 中西医结合专科学历 -> 先考过助理医师 -> 助理医师执业满2年。
 
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 条件:
-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经出师考核合格。
 - 或者,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考核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
 
 - 要求: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满两年。
 
 - 通过师承/确有专长途径 -> 先考过助理医师 -> 助理医师执业满2年。
 
重要补充说明
- 学历认证:所有学历都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并且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对于一些早期的或非全日制学历,可能需要额外的认证。
 - 工作/试用机构:所有提到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都必须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院等均可。
 - 专业代码:报名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代码必须与报考类别严格对应,报考中医执业医师,专业代码必须是100502,而不是100505(中西医结合)或其他。
 - 报考类别:中医医师分为“中医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两者是独立的考试体系,不能跨专业报考。
 - 报名时间:2025年的报名通常在2025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总结表格
| 报考类别 | 学历背景 | 核心要求 | 
|---|---|---|
| 执业助理医师 |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历 | 在岗工作满1年 | 
| 师承/确有专长 | 在岗工作满2年 | |
| 执业医师 | 中医/中西医结合本科学历 | 试用满1年 | 
|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历 | 先取得助理医师证,并执业满2年 | |
| 师承/确有专长 | 先取得助理医师证,并执业满2年 |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25年官方政策的整理,如果您需要报考,请务必以当年您所在省份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原卫计委)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因为可能会有细微的执行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