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题:建筑工程招标
招标前期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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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立项与决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行性研究: 技术、经济、财务、社会效益分析。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获得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 资金落实: 确保项目资金已到位或来源明确。
- 招标方案审批: 确定招标方式(公开/邀请)、组织形式(自行/委托)、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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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方式与范围界定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
- 邀请招标: 向3家以上具备特定资质、信誉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 不招标/免招标情形: 如抢险救灾、保密工程、单一来源采购等。
- 招标范围:
- 总承包招标: EPC(设计-采购-施工)、DB(设计-施工)等。
- 专业工程招标: 如幕墙、消防、智能化、精装修等。
- 材料设备招标: 如电梯、空调、门窗等。
- 施工总承包 vs. 专业承包: 明确本次招标的标的。
-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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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如适用)
- 选择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 考察重点: 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专业团队、信誉、服务方案。
- 签订委托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范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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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编制招标计划
- 确定关键时间节点: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评标时间
- 中标公示期
- 签订合同日期
- 制定工作流程与分工。
- 确定关键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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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售价、投标截止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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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知
- 总则: 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 招标文件: 组成、澄清、修改。
- 投标文件: 组成、密封、标记、递交、修改、撤回。
- 开标: 时间、地点、程序。
- 评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原则、保密要求。
- 合同授予: 定标原则、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 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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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常用):
- 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人员配置、技术能力等。
- 商务标: 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企业信誉等。
- 权重分配: 明确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分值比例(如技术标40%,商务标60%)。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适用于标准、通用技术工程。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 综合评估法 (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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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条款与格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合同范本: 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GF-2025-0201)。
- 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 双方权利义务、工期、质量、价款支付、变更、索赔、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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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规范与要求
- 设计图纸: 全套施工图、效果图、节点详图等。
- 技术标准: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图集。
- 技术要求: 材料、设备、施工工艺、质量验收标准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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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量清单
- 编制依据: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计价规范。
-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 要求: 清晰、准确、无遗漏、无歧义,通常采用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招标公告发布与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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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布招标公告
- 法定媒介: 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
- 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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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潜在投标人报名与购书
- 资格预审 (可选):
- 目的: 筛选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减少无效投标。
- 审查资质、财务状况、类似业绩、信誉等。
- 发售招标文件: 向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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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 书面澄清: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 投标人提问: 投标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问题。
- 发布答疑文件: 对所有投标人的提问进行统一书面答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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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 编制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 密封与标记: 密封完好,并按要求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等信息。
- 递交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递交地点: 通常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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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标
- 时间与地点: 与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一致。
- 参与人员: 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如有)、监督人员。
- 程序:
- 签到与签到记录。
-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关键内容。
- 记录并存档。
- 废标情形: 未按规定密封、逾期送达、投标单位盖章或签字不符合要求等。
评标与定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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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委员会组建
- 组成: 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占1/3以下,其余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 专家来源: 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保密原则: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成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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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标流程
- 初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格式、签字盖章等)。
- 淘汰不满足基本条件的投标文件。
- 详细评审 (综合评审):
- 技术标评审: 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管理体系等进行打分。
- 商务标评审: 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进行分析和评审。
- 其他因素评审: 如投标人信誉、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资格等。
- 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
- 撰写评标报告: 记录评标过程、评审意见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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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标与公示
-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报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最终中标人。
- 发布中标公示: 在法定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异议处理: 接受社会监督,处理投标人的异议。
签订合同与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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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出中标通知书
向中标人发出正式的中标通知书,明确合同价格、工期等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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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签订施工合同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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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 支付担保: 招标人提交的,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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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资料归档
将整个招标过程的所有文件(从立项到合同签订)整理、归档,以备查验。
关键参与方
- 招标人: 项目的业主,是招标活动的发起方和责任主体。
- 投标人: 参与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
-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
- 评标委员会: 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
- 行政监督部门: 如住建局、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负责监督招标活动的合法性。
- 公证机构 (可选): 对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公证,确保程序公正。
法律法规与核心原则
- 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各地、各行业的配套管理办法。
- 核心原则:
- 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程序公开。
- 公平原则: 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
- 公正原则: 评标过程客观、中立,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
- 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各方都应遵守商业道德和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