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的社保相关事务办理地点并非固定在单一校区,而是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服务对象以及学校部门的职能分布,分散在长宁校区和松江校区两大主校区,社保事务涉及学生、教职工等多个群体,不同群体的社保办理部门、所需材料及流程存在差异,因此明确自身所属群体及对应校区是高效办理的关键。

学生群体社保事务办理校区分布
华政学生的社保事务主要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保”展开,办理部门通常为校学生工作处(部)或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具体校区分布如下:
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长宁校区作为华政的老校区,部分年级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及留学生社保事务在此校区办理,具体包括: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与缴费:长宁校区的学生工作处(部)每年会统一组织学生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通常在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照片,通过辅导员提交至长宁校区学生工作处,由工作人员统一录入系统并协助完成缴费。
- 医保报销材料初审:学生在长宁校区校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可提交至校医院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处,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后,再转交至学校社保专员统一办理后续报销流程。
- 留学生社保办理:留学生的签证保险、临时医疗等社保相关事务,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其办公室位于长宁校区,留学生可直接前往咨询办理。
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
松江校区是华政的主要教学园区,大部分本科生及部分研究生在此校区学习生活,社保事务办理更为集中:
- 大学生医保参保与信息变更:松江校区学生工作处(部)每年会通过线上系统(如“华政微生活”公众号或学生事务平台)开放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通道,学生需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纸质材料提交至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位于图书馆一楼),若需修改参保信息(如户籍变更、联系方式更新等),也需前往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 异地就医备案:松江校区学生如需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异地就医,需提前通过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异地就医备案表》,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上传至医保系统,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异地居住证明(如实习单位证明)等。
- 社保卡申领与激活:新生入学后,学校会统一组织社保卡申领,松江校区学生可在指定时间至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照片和身份信息,领取由上海市医保中心制发的社保卡;已领取社保卡的学生,若需激活金融账户或修改密码,可前往松江校区内的合作银行网点(如工商银行华政支行)办理。
教职工社保事务办理校区分布
教职工的社保事务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主要由学校人力资源处(人事处)负责,具体校区分布如下:

长宁校区
- 在职教职工社保增减员与待遇申领:长宁校区人力资源处负责部分老教职工及行政岗位教职工的社保业务,新教职工入职时的社保账户开设、社保基数申报,退休教职工的养老金待遇申领、医保退休待遇认定等,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退休审批表等材料至长宁校区人力资源处社保管理科办理。
- 社保查询与证明开具:教职工需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等证明时,可前往长宁校区人力资源处提交申请,工作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查询后打印并盖章。
松江校区
- 青年教师及专职教师社保业务:松江校区人力资源处主要负责学院专职教师、辅导员等教学科研人员的社保事务,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生育津贴申领等,教职工需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申请,线下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提交至松江校区行政楼人力资源处办公室。
- 社保政策咨询与答疑:松江校区人力资源处定期举办社保政策宣讲会,针对教职工关心的医保报销比例、职业年金领取条件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具体时间会通过学校官网通知。
社保事务办理通用流程与注意事项
无论是学生还是教职工,办理社保事务时需注意以下通用原则:
- 提前确认材料清单:不同业务所需材料差异较大,例如参保登记需身份证明,报销需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变更信息需相关证明文件,建议提前通过学校官网或部门电话确认。
- 关注时间节点:社保参保、缴费、年度基数调整等均有固定时间窗口,错过可能影响待遇享受,大学生医保参保通常在每年9-10月,逾期参保需等待次年;教职工社保基数调整一般在每年7月。
-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部分业务(如学生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但线下审核仍需至指定校区;部分复杂业务(如退休待遇申领)必须线下办理,建议提前预约。
以下是华政社保事务办理校区及部门概览表:
| 服务对象 | 业务类型 | 办理校区 | 办理部门 | 所需材料(部分) |
|---|---|---|---|---|
| 学生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 长宁校区 | 学生工作处(部) | 身份证、学生证、近期照片 |
| 学生 | 大学生医保信息变更 | 松江校区 | 学生事务中心 | 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 |
| 学生 | 异地就医备案 | 松江校区 | 学生事务中心 | 异地居住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 教职工 | 社保账户开设 | 长宁校区 | 人力资源处社保管理科 | 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
| 教职工 | 社保基数调整 | 松江校区 | 人力资源处办公室 | 上一年度工资流水、身份证复印件 |
| 留学生 | 签证保险办理 | 长宁校区 | 国际交流学院 | 护照、录取通知书、签证复印件 |
相关问答FAQs
Q1:华政学生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
A1: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一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点击“医保服务”-“缴费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查询;二是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至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或人力资源处,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并打印缴费记录。
Q2:教职工社保关系如何转移?
A2:教职工需先在新单位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关系转移申请表》至所在校区人力资源处提交申请,由人力资源处通过上海市人社局系统办理转移手续,转移进度可通过“上海人社”APP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