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2016网上报名条件是考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前提,需从学历、专业、实践经历等多方面综合符合要求,以下结合当年政策细则,对报名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基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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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考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主要包括:
- 临床、中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类专业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 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入学时间、学制等信息需与学籍档案一致;
-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取得的学历,需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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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需与报考类别一致,例如临床医学专业报考临床类别,中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不可跨类别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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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要求:
-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一年;
-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 实践经历需在报名前取得,且所在机构需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实践内容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特殊情形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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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师承人员需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指导老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确有专长人员需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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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人员:
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需持军队相关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其学历和实践经历需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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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
持有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或香港、澳门、台湾合法医学院校学历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得报名的情形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2016年补充通知,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弊未满二年者;
-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报名材料清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现场审核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 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在执业机构满一年后开具);
- 临床实践经历总结(需带教老师签字及机构盖章);
- 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6个月内,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
- 报考所需的学历、学制、专业等证明材料。
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016年3月(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现场审核:考生需到户籍或试用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 注意事项:
- 信息填写需真实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身份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审核失败;
- 实践经历需连续且完整,不得中断,实习单位需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未按时间完成报名或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政策衔接与过渡安排
2016年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政策过渡期,部分省份对学历认证、实践经历审核有细化要求:
- 对于2016年以前入学的中专学历考生,若已满足工作满五年的条件,可继续按原政策报名;
- 对于2016年以后入学的中专学历考生,自2017年起将逐步限制报考资格,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2016年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对实践经历的时间节点有何要求?
解答:实践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2015年7月毕业的考生,需在2016年7月前满一年实践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实践机构需为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且实践内容需与报考专业一致,如在内科岗位报考临床类别,需提供内科相关实践证明。
问题2:非全日制医学学历(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如何确认报名资格?
解答: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信网无法查询,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成人教育学历的入学时间需与学籍档案一致,若为“先上车后买票”(即先工作后入学)的情况,需提供入学前在医疗机构的实践证明,否则实践经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