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是指,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始终以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等法治理念为基础,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

它是一种“凡事讲法、办事依法”的思考习惯和行为模式,它要求人们在面对社会矛盾、个人诉求或组织决策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谁有关系”、“谁官大”或者“潜规则是什么”,而是“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的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程序该怎么走”。
法治思维的核心内涵
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个相互关联的核心要素:
法律至上
这是法治思维的基石,它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论其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是最高权威,任何个人意志、政策文件或行政命令都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 反面例子:“领导说了算”、“为了大局可以突破法律”。
- 正面体现:“依法行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权力制约
法治思维深刻认识到权力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它要求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防止权力被滥用。
- 反面例子:“一言堂”、“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 正面体现:“分权制衡”、“政务公开”、“权力清单”、“责任追究”。
权利保障
法治思维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它认为,法律的首要功能是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政治等各项合法权益,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法律是寻求救济的最根本途径。
- 反面例子:“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忽视个体权利)、“维稳压倒一切”。
- 正面体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民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权力而言)、“正当程序”、“无罪推定”。
程序正当
法治思维不仅关注实体结果的公正,同样重视过程的公正,它要求任何决策和执法行为都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定程序,程序是看得见的公正,是防止权力专断的“防火墙”。
- 反面例子:“先斩后奏”、“不听证、不告知就做出处罚决定”。
- 正面体现:“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期限制度”。
责任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思维的核心原则,它意味着,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贫富、贵贱、种族,其合法权益都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其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制裁。
- 反面例子“刑不上大夫”、“同罪不同罚”。
- 正面体现:“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益”。
法治思维 vs. 人治思维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将其与人治思维进行对比:
| 特征 | 法治思维 | 人治思维 |
|---|---|---|
| 权威来源 | 法律是最高权威 | 领导的意志、个人魅力是最高权威 |
| 行为准则 | 遵守法律、按程序办事 | 听从指示、看上级脸色、讲关系 |
| 权力运行 | 权力法定、受制约 | 权力集中、缺乏监督 |
| 解决问题 | 寻求法律途径、司法救济 | 找人、托关系、上访闹访 |
| 价值追求 | 公平正义、可预期性 | 效率、稳定、结果导向 |
| 对人的态度 | 相信制度,不依赖个人 | 相信“明君”、“清官” |
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 对国家治理而言:是国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它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可预期,避免因“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带来的社会动荡。
- 对政府而言: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它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腐败,提升政府公信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 对市场而言: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它能明确产权、保障契约自由、维护公平竞争,为经济活动提供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
- 对个人而言: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它教会公民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如何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而不是采取极端或非法手段。
法治思维是一种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根本准则的思考方式,它要求我们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它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一种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