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主要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及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考务文件执行,具体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要求,同时针对不同学历背景、专业类别及特殊群体(如免试人员)有差异化规定,以下从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工作年限、免试条件及附加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学历与专业要求
报考执业药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学历(具体专业目录可参考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海洋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等专业;相关专业如化学应用技术、化工与制药、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具体以当地审核部门认定为准)。
不同学历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学历层次 | 专业类别 | 工作年限要求(药学/中药学岗位) | 工作年限要求(相关专业岗位) |
---|---|---|---|
大专学历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 5年 | 7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 3年 | 5年 |
第二学士学位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 3年 | 5年 |
硕士学位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 1年 | 3年 |
博士学位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 无(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 1年 |
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需提供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证明(需单位盖章,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具体岗位),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但需提供对应学历前后的工作履历证明;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网教等)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某考生2012年6月取得药学专业大专学历,2012年7月起在药店从事药师工作,至2017年12月工作年限为5年4个月,符合大专学历药学类专业5年报考要求;若该考生为相关专业,则需工作满7年方可报考。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5年;
- 取得原国家药委会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通过一个专业科目考试(如药学或中药学),需增报另一个专业;
(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新专业(如原报考药学专业,现从事中药学岗位)。
免试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单位聘任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原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要求
- 职业道德要求:报考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等不良记录,需在报名时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
- 健康要求:虽未明确体检要求,但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需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 外省户籍人员:在河南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需提供河南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 在校生与应届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注明预计毕业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含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报名材料与审核流程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需单位盖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及以下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
- 工作年限证明(需单位盖章,注明岗位名称及工作内容);
- 免试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审核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现场审核(携带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缴费(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三个环节,审核未通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视为放弃报名。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非药学类专业但从事药学工作多年,能否报考2017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
解答:可以,根据规定,非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如化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报考需满足“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大专学历7年、本科5年、硕士3年等),报考时需提供专业证明(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认定的专业对照表)及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需明确注明从事药学、中药学相关工作内容),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
问题2: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工作年限证明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解答:工作年限证明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内容需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及毕业时间、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工作岗位名称(如执业药师、药师、药品研发、药品检验等),并需注明“该工作年限包含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如适用),证明需使用单位抬头纸打印,经办人签字并留单位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审核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