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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高考报名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2017年福建高考报名条件主要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涵盖报名资格、报名方式、材料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2017福建高考报名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图1

报名基本资格

  1. 户籍要求

    • 考生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福建省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户籍迁入福建省满3年(截至2017年7月1日,下同);
      • 考生本人户籍迁入福建省满5年(含5年),且考生高中阶段在福建省学校就读满3年(含3年);
      • 考生本人户籍迁入福建省满3年(含3年),但高中阶段未在福建省学校就读,需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考生在福建省以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证明”,并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
    • 例外情况: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34号)规定的随迁子女,可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但需同时满足“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在福建省学校有完整学习经历”及“父母一方在福建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持有福建省居住证连续满3年”等条件。
  2. 学籍要求

    • 考生须为福建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社会青年。
    • 高中阶段学校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籍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供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 其他要求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如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需通过体检)。

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方式

    •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照片、核对信息等)。
    • 现场确认地点:应届生一般在所在学校,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 报名时间

    • 网上报名:2016年11月1日-10日;
    • 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1日-17日(具体时间以各地市通知为准)。

报名材料清单

材料类别
身份证明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
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考生:同等学力证明
随迁子女证明 父母一方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考生在闽学习经历证明
其他材料 报考专项计划(如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的考生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军人子女需提供部队政治部门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1. 华侨、台湾省籍考生

    • 华侨考生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持省侨办或设区市台办出具的证明报名;
    • 台湾省籍(金门、马祖户籍)考生需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及台办相关证明。
  2. 残疾考生

    残疾考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报名时申请合理便利(如延长考试时间、使用辅助设备等),具体流程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3. 违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时需采集数码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单等材料,需符合规范(免冠、正面、白色背景);
  3. 报名后需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及报名号,以便后续查询和修改信息。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随迁子女报名时,父母双方的居住证都需要提供吗?
解答:不需要,根据闽政办〔2012〕134号文件,仅需提供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居住证,且需连续满3年(截至2017年报名结束),该方父母还需提供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等)及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另一方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配合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

问题2: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高中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解答:若高中毕业证书丢失,考生需联系原毕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需注明“补办”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学历证明(需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及毕业时间、学校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无法补办的,需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作为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需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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