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可以理解为人们对“法治”这个事物的基本看法、信念和态度,它是一种思想基础、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价值取向,它回答的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法治?”以及“什么样的法治才是好的法治?”这类根本性问题。

法治观念是法治思维的“土壤”和“灵魂”,没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就无从谈起。
法治观念的核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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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观念
- 含义: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政府)都必须服从法律,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对立面:人治观念、特权观念、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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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约观念
- 含义: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家权力的运行要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监督,防止权力被滥用。
- 体现:分权与制衡、程序正当、政务公开、问责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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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观念
- 含义:法治的终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法律不仅要约束公权力,更要积极地确认、保护和救济公民的权利。
- 核心: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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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当观念
- 含义:不仅实体结果要公正,达成结果的程序也必须是公正、公开、透明的。“看得见的正义”是通过公正的程序实现的。
- 重要性: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它能增强人们对结果的接受度和对法律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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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平等观念
- 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社会成员,无论其地位、财富、民族、性别等,在适用法律上都应一视同仁,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对立面:等级观念、歧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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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法定观念
- 含义:任何人的行为,在法律没有规定为违法之前,都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和受到惩罚,同样,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责任的大小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相适应。
- 核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法治观念是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观”,它塑造了我们对法律体系的整体认知和情感认同。
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人们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自觉运用法治的观念、原则和逻辑来观察、判断和决策的一种思考方式和工作方法,它是一种“工具理性”和“实践理性”,是法治观念在具体行动中的体现。
它回答的是“在遇到问题时,我该如何用法治的方式来解决?”
法治思维的核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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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思维
- 表现: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则,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而不是“谁有关系?”或“谁权力大?”。
- 行动: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划分权责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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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思维
- 表现:高度重视处理问题的步骤和过程,认为“程序不对,结果就可能不对”,在做决策、处理事务时,会首先考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 行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听证、告知、说明理由等,确保过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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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约思维
- 表现:在行使任何一项公权力时,都会下意识地思考:“我的这项权力有法律依据吗?它的边界在哪里?如果滥用会有什么后果?”
- 行动:主动接受监督,用法律规范自己的权力行为,防止越权和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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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思维
- 表现:在分析任何社会关系时,都会清晰地界定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既尊重他人的权利,也履行自己的义务。
- 行动:依法维权,也依法办事,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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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思维
- 表现: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上访”、“闹事”等非理性方式,而是“我能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
- 行动:善于运用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法治思维是一种“方法论”和“工具箱”,它指导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将法治观念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
两者的关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一体两面的关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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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观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和前提。
- 只有内心深处真正认同“法律至上”,才会在行动中“凡事讲规则”。
- 只有树立了“权力必须制约”的观念,才会在行使权力时“时刻被程序约束”。
- 没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所谓的“法治思维”可能是虚伪的、工具性的,甚至是“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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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是法治观念的实践和体现。
- 法治观念不是空中楼阁,必须通过具体的法治思维和行动来落实和巩固。
- 一个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习惯于先找法律依据,一个公民在遇到纠纷时首选诉讼途径,这些都是法治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
- 缺乏法治思维的实践,法治观念就会变得空洞、苍白,无法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简单比喻
- 法治观念就像是汽车的“驾驶理念和交通规则认知”,你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知道要礼让行人,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的,这是你的“世界观”。
- 法治思维就像是你的“驾驶技术和操作习惯”,在开车时,你本能地看红绿灯、打转向灯、保持车距、遵守限速,这是你的“方法论”。
一个优秀的司机,既要有正确的交通规则观念,也要有熟练的驾驶思维和技能,同样,一个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和治理者,也需要同时具备坚实的法治观念和娴熟的法治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