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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如何应对新业态挑战?

“法治思维方式”是现代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一种核心思维模式,它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分析矛盾、做出决策和采取行动时,始终以法律为最高准则和根本依据。

法治思维如何应对新业态挑战?-图1

就是“凡事讲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它不是指懂几条法律条文,而是一种内化于心的、系统性的思考框架。


法治思维方式的五大核心特征

法治思维方式主要由以下几个关键特征构成,它们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思维体系。

法律至上

这是法治思维的基石,它意味着:

  • 法律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个人、组织(包括执政党和政府)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力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 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摒弃“人治”思想:不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不依赖个人意志或权威来治理社会。

通俗理解:法律是社会运行的“游戏规则”,无论你是谁,都必须遵守这个规则,不能随意修改或破坏规则。

权力制约

这是法治思维对公权力的核心要求,它意味着:

  • 权力来源合法:政府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授予,法无授权不可为。
  • 权力运行规范:行使权力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心所欲、滥用职权。
  • 权力接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督,防止其被滥用,司法独立、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都是权力制约的体现。

通俗理解: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委托书”,他们只能按照“委托书”(法律)上规定的范围和方式来办事,并且要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

程序正当

这是法治思维区别于“结果导向”思维的关键,它意味着:

  • 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即使最终结果是“正确”的,但如果获取结果的程序是违法的或不当的,这个结果也难以被接受。
  • 保障参与权:在做出可能影响他人权益的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 遵循法定步骤:任何决策和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来进行。

通俗理解:就像一场球赛,即使一方实力再强,如果裁判不按规则吹哨,甚至吹“黑哨”,那么这场比赛的结果就是无效的,法律就是那本裁判规则。

人权保障

这是法治思维的最终价值追求,它意味着:

  • 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尊严权等。
  • 限制公权力对私权的干预:除非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和正当理由,否则公权力不得随意侵入公民的私人领域。
  • 无罪推定:在法庭判决之前,任何人都应被视为无罪,这体现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通俗理解:法律是保护公民的“盾牌”,防止来自其他个人或来自国家公权力的非法侵害,个人的权利是底线,不能轻易被突破。

公平正义

这是法治思维的社会目标,它意味着: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贵贱、种族,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受到平等的保护和对待。
  •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既要反对特权,也要合理对待差异,实现实质正义。
  • 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

通俗理解:法律是一杆“公平秤”,它衡量的是每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则,而不是看他的背景、财富或地位。


法治思维方式与人治思维方式的对比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将其与人治思维进行对比:

特征 法治思维方式 人治思维方式
权威来源 法律是最高权威 领袖或个人的意志是最高权威
权力基础 权力来自法律的授予和人民的同意 权力来自个人魅力、地位或武力
行为准则 遵守法律、按程序办事 听从上级、看领导眼色、凭经验
决策方式 集体决策、科学论证、公开透明 个人独断、拍脑袋决策、暗箱操作
矛盾解决 通过司法途径、法律程序解决 通过信访、找关系、上访等非法律途径解决
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秩序、稳定 效率、稳定、个人或集团利益

为什么法治思维方式如此重要?

  1. 对国家而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标志,它能够有效防止权力腐败,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的公信力。
  2. 对社会而言: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它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稳定、可预期的行为框架,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 对个人而言:是保护公民权利最有效的武器,它让每个公民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面对不公时,有理有据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诉诸暴力或关系。

如何培养和践行法治思维方式?

  1. 学习法律知识:这是基础,不仅要学习宪法,还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典》、《刑法》、《行政法》等。
  2. 强化规则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无论是交通规则、公司规章还是国家法律。
  3. 学会用法律眼光看问题:遇到问题时,第一反应不是“这事怎么办”,而是“这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的行为合法吗?”、“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4. 尊重程序:在办事和处理事务时,主动了解并遵守必要的程序要求,认识到程序本身就是对权利的保障。
  5. 养成证据意识:在发生纠纷时,懂得收集和保留证据,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6. 勇于维权和监督: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也要监督公权力的依法行使。

法治思维方式是一种理性的、文明的、现代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并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融入我们思考和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它不仅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也是每个现代公民安身立命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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